近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扔出一个“重磅消息”,足以令市场感到振奋:荔城区绶溪和兴涵水都三宗地块正在选择拍卖机构,预计离拍卖不远了。
关于PS拍-2021-21、22、2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机构选择的公告
根据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莆自然资〔2021〕144、190号文件精神,决定对PS拍-2021-21、22、23号地块进行现场公开随机摇号选择拍卖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随机摇号选择的拍卖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莆自然资〔2021〕190号文件中入选土地拍卖机构名录库拍卖机构名单。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不得报名参加。
三、报名材料:
符合以上名录库名单的,须提交总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报名须报送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加盖总公司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被委托人须全程参与标的摇号,否则取消本次摇号资格),于2021年10月9日下午3:00至3:30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拍卖大厅报名,超前或逾期不予接收。
四、选择办法:
以上3宗地块按三个标的进行摇号,由本中心对参加报名的拍卖机构按照随机摇号的办法确定拍卖机构(地点:拍卖大厅)。
1. 第一轮:由各报名拍卖机构按报名顺序各自摇取,确定其所对应的竞标号码并予以登记;
2. 第二轮:由竞标号码为8号的拍卖机构现场摇取一个中标号,此中标号所对应的拍卖机构即为本次的中标机构。
五、公告费用及标的收回:
随机摇取确定的中标拍卖机构,公告费用参照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莆自然资〔2021〕144号文件执行。因政府原因暂停后不再拍卖的,及拍卖不成交,由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收回拍卖标的。
六、拍卖佣金等:
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价2%向买受人单方收取,佣金分成参照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莆自然资〔2021〕144号文件执行。低于拍卖底价成交的,拍卖机构承担所有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莆田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6日
莆自然资审〔2021〕65号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绶溪片区二九地块规划条件的函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莆田市荔城区城东分区单元(350304-04)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的申请,经研究,现将绶溪片区二九地块规划条件函告如下: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5日
莆自然资审〔2021〕66号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绶溪片区二九地块
规划条件的补充说明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我局于2021年9月15日下达绶溪片区二九地块规划条件(莆自然资审〔2021〕65号),为进一步明确规划条件序号4中邻里商业内容,现补充说明如下:
C地块应设置邻里商业计容建筑面积>2200㎡且≤3200㎡,其中含菜市场(即生鲜超市)计容建筑面积≥1500㎡、再生资源回收站≥50㎡等。
其他条款仍按规划条件(莆自然资审〔2021〕65号)要求执行。
特此说明。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