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要拍地!莆田市涵江区站前基本单元地块选择拍卖企业!

2021-08-16      来源:莆田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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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莆自然资〔2021〕144、190号文件精神,决定对PS拍-2021-19号地块进行公开随机选择拍卖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抽签的拍卖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莆自然资〔2021〕190号文件中入选土地拍卖机构名录库拍卖机构名单。

  三、报名材料:

  符合以上名录库名单的,须提交总公司及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报名须报送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加盖总公司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被委托人须全程参与标的抽签,否则取消本次抽签资格),于2021年8月18日下午3:00至3:30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拍卖大厅报名,超前或逾期不予接收。

  四、选择办法:

  由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对参加报名的拍卖机构按照4轮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拍卖机构(抽签地点:拍卖大厅)。

  五、公告费用及标的收回:

  随机抽取确定的中标拍卖机构,公告费用参照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莆自然资〔2021〕144号文件执行。因政府原因暂停后不再拍卖的,及拍卖不成交,由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收回拍卖标的。

  六、拍卖佣金等:

  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价2%向买受人单方收取,佣金分成参照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莆自然资〔2021〕144号文件执行。低于拍卖底价成交的,拍卖机构承担所有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莆田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16日

  此次即将出让的地块位于涵江区站前单元,面积约28188.62㎡,不知道是不是此前2019年8月21日流拍的涵江火车站两幅地块?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上午10:30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新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PS拍-2019-26号地块(涵江区火车站站前地块一)位于涵江区江口镇(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3346.04平方米。1、该宗地应无偿配建社区卫生室(建筑面积≥30㎡),文体活动室(建筑面积≥200㎡),文体活动场地(用地面积≥300㎡),居家养老服务点(建筑面积≥100㎡,且按每百户不小于20㎡,不足百户按百户计的标准配置),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70m),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可与物业或店铺合设,或设置自提柜)。2、该宗地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的不动产产权归涵江区人民政府。3、该宗地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应与住宅首期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PS拍-2019-26号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城镇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城镇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70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

  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审[2019]14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1、容积率>1.0且≤1.8(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应≥5000m2且≤7200 m2);2、建筑密度≤35%;3、绿地率≥30%;4、建筑高度≤24米(其中住宅建筑应≥5层);建筑风格及色彩等应与周边环境及整体景观相协调。

  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签订《关于PS拍-2019-26号地块(涵江区火车站站前地块一)无偿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协议书》。竞得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开、竣工建设,因企业原因未按期开、竣工建设的,须应按莆政办[2018]86号文件及合同约定缴清相关违约金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该宗地设定的前置条件按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建便函[2019]134号实施。

  该宗地采取“限地价+控房价+公证摇号”方式出让,即地价最高限制价格为8500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公证摇号。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具体摇号方式见该宗地《拍卖须知》中说明。

  该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为: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0月4日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1月4日前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

  该宗地商品住房(毛坯)的最高销售均价不超过8000元/平方米。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省宸万和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上午11:00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PS拍-2019-27号地块位于涵江区江口镇(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4277.84平方米。1、该地块公共服务设施要求如下:(一)应无偿配建社区卫生室(建筑面积≥30㎡)、文体活动室(建筑面积≥200㎡)、文体活动场地(用地面积≥300㎡)、居家养老服务点(建筑面积≥100㎡,且按每百户不小于20㎡,不足百户按百户计的标准配置)、开闭所(用地面积≥200㎡,建筑面积≥200㎡)、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70m)、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可与物业或店铺合设,或设置自提柜);(二)物业管理用房配建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三)上述配套设施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2、该地块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的不动产产权归涵江区人民政府。3、该地块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与住宅首期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PS拍-2019-27号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城镇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城镇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70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

  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审[2019]15号文件为准。该宗地主要规划技术指标如下:1、容积率>1.0且≤1.8(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应≥5000㎡且≤7710㎡);2、建筑密度≤35%;3、绿地率≥30%;4、建筑高度≤24米(其中住宅建筑层数应≥5层)。

  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关于PS拍-2019-27号地块(涵江区火车站站前地块二)无偿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协议书》具体内容以涵政函(2019)108号文件为准,详见该宗地《拍卖须知》附件。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签订《关于PS拍-2019-27号地块(涵江区火车站站前地块二)无偿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协议书》。竞得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开、竣工建设,因企业原因未按期开、竣工建设的,须应按莆政办[2018]86号文件及合同约定缴清相关违约金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该宗地设定的前置条件按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建便函[2019]135号文件实施。

  该宗地采取“限地价+控房价+公证摇号”方式出让,即地价最高限制价格为9000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公证摇号。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具体摇号方式见该宗地《拍卖须知》中说明。

  该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为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0月4日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1月4日前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

  该宗地商品住房(毛坯)的最高销售均价不超过80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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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涵江 土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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